合壹服务协议
| 项目 | 内容 |
|---|---|
| 版本 | v1.0 |
| 状态 | 经执业律师复核 · 运营主体批准发布 |
| 生效日期 | 2026-10-23 |
| 运营主体 | 上海智羽慧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ICP 备案号 | 沪ICP备2026020875号-1 |
| 适用范围 | 合壹平台(heyi.cafe)网站及相关服务 |
导言与特别提示
《合壹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你与上海智羽慧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壹"、"本平台"或"我们")之间,就你注册、登录和使用合壹平台(heyi.cafe)及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请你在使用本平台前,完整、仔细阅读本协议全部内容,特别是以下条款:
- 第三条第 3.2 款至第 3.5 款:项目签署的方式、效力与不可单方撤回;
- 第五条第 5.3 款:需求、服务与公开页的可见性;
- 第六条:合壹不处理用户之间的款项,当前不收取服务费用,运营介入的权限范围;
- 第七条:合壹的角色边界、免责事由与责任限制;
- 第八条第 8.3 款至第 8.6 款:账号与主体的停用、删除,以及注销请求的条件与后果;
-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与管辖约定。
你通过点击同意、勾选确认、完成注册或实际使用本平台服务,即表示你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的约束。如你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注册与使用。
本协议与《合壹隐私政策》《合壹 Cookie 政策》及合壹另行公示的规则共同构成你与合壹之间的完整约定。
第一条 定义与适用范围
1.1 术语定义
本协议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 平台 / 本平台:指合壹(heyi.cafe)及其子域名下的网站与相关服务,由上海智羽慧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运营。
- 用户 / 你:指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账号(AuthUser):指你用于登录本平台的账号,以手机号为唯一登录标识。
- 主体(Actor):指本平台上的业务身份最小单元,分为自然人主体与组织主体两类。一个登录账号可以持有或被授权访问多个主体。
- OPC / 服务方:指以创始人驱动、轻量化运营方式提供价值的一人公司或小型独立团队,涵盖专业服务、产品交付、创意设计、内容创作、知识付费与电商服务六类。在本平台上,OPC 是经运营人员审核开通的一种资格,个人主体与组织主体都可以取得。
- 需求方(Requester):指发过需求、或以买家身份开过洽谈的主体。成为需求方不需要申请,也不经审核;你发出的每一条需求经运营人员审核后公开。
- 社区:指为 OPC 提供空间、政策与资源支持的组织。在本平台上,社区是经运营人员审核开通的一种资格,只有组织主体能取得;一个主体至多持有 OPC 与社区中的一种资格。
- 洽谈窗口:指两个主体之间洽谈事务的消息窗口,每一次洽谈都关于一项具体的服务、需求、候选或社区。
- 项目(Project):指双方在本平台内确立并推进的协作履约过程,包含启动、交付与完成等环节。
- 签署:指项目的供方与需求方在启动与完成两轮各自作出的确认,每一轮每一方签署一次。签署由协作双方各自作出,合壹仅作为记录与验证方。
- 政府单位:指由合壹代建、在辖区授权范围内只读查看所列社区的在驻名册与考核事实的组织主体。政府单位不持有资格,不开通 OPC 或社区,不发需求,不开洽谈窗口;一个组织要么是政府单位,要么持有资格。
- 合壹号:指主体自己取的、独一无二的名号,也是该主体公开页的地址。
- 公开页:指持有已开通资格的主体对外的页面(OPC 公开页或社区公开页),未登录的任何人都可以访问。需求另有自己的公开页。
- 报价单:指 OPC 在洽谈窗口中,对自己的某一项服务向对方开出的价格与交付条件;对方接受即成交,生成订单。
- 订单:指报价单被接受后,从开工到完成的这一段履约过程。
- 报价方案:指 OPC 在洽谈窗口中给出的一份完整报价,包含价格、交付物、分步条款与履约后责任;对方接受即成交,生成项目。
1.2 适用主体
1.2.1 本协议适用于所有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平台服务的用户。
1.2.2 本平台面向企业经营与商业协作场景,不向未满 18 周岁的自然人提供服务。 你承诺你已年满 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2.3 你以组织名义注册或使用本平台的,你承诺你已获得该组织的充分授权。你在组织主体上下文中的操作,视为该组织的行为,由该组织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本平台会将该组织记为该操作的名义主体,并记录实际操作的经办人。
1.2.4 你不得在被本平台依据本协议终止服务后,以任何方式重新注册使用本平台服务,法律另有规定或经合壹书面同意的除外。
1.3 适用范围与规则层级
1.3.1 本协议适用于本平台提供的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号服务、身份与主体资料服务、发现与撮合服务、公开页服务、洽谈服务、报价单与订单服务、报价方案与项目履约服务(含项目签署)、社区与入驻服务、运营介入服务。
1.3.2 合壹可能针对特定功能另行制定并公示专项规则、操作指引或用户须知。此类规则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专项规则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就该特定功能优先适用专项规则。
1.3.3 本平台的部分功能可能处于分阶段开放状态。合壹有权根据产品进展、合规要求与运营需要,决定各项功能的开放范围、开放时间与开放对象。 未开放的功能不构成合壹对你的服务承诺。
第二条 账户注册与实名认证
2.1 注册条件与方式
2.1.1 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本平台创建账号或登录:
- 手机号验证码(OTP):输入手机号码,接收并输入短信验证码;验证通过即创建账号并生成你的自然人主体。
- 密码登录:在你为账号设置密码后,可使用手机号作为标识、配合密码登录。忘记密码时,你可以用手机号验证码登录后重新设置密码。
2.1.2 注册本身不需要你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注册完成仅表示你拥有一个可登录的账号,不表示你已取得 OPC 或社区资格,也不表示你已通过任何验证。
2.1.3 你应确保注册时提供的手机号码为你本人(或你所代表的组织)合法持有并可正常使用。手机号码变更的,你应及时在本平台更新,因未及时更新导致的后果由你自行承担。你可以在账号页面换绑手机号:换绑时先向当前手机号完成本人确认,再向新手机号发送验证码;换绑后旧手机号不能再登录。
2.2 资格开通与审核
2.2.1 你注册后如需作为 OPC 或社区开展业务,须为你的主体申请开通相应资格,经运营人员审核通过后资格开通。成为需求方不需要申请:你可以直接发出需求,每一条需求经运营人员审核后公开。组织资料与需求方资料不经审核。
2.2.2 开通资格时,运营人员审核的内容如下(以平台实际要求为准),开通不需要上传证明文件:
| 资格 | 审核的内容 |
|---|---|
| OPC | 名片(OPC 类型、介绍、服务区划、技能、行业、资质、合作方式等)与服务 |
| 社区 | 社区资料(社区名称、类型、所在区划、地址、介绍与封面图)与组织资料 |
2.2.3 审核由合壹的审核人员以人工方式进行。 审核的核心标准是你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而非业务质量的高低。审核不通过的,合壹将说明理由;你可以补充或更正材料后重新申请。所有审核结论都会记录审核人、理由与时间,形成可审计的记录。
2.2.4 你承诺你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你提交虚假材料、冒用他人身份或伪造资质的,合壹有权驳回开通、停用你的资格、停用你的账号或主体、删除你的主体,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2.2.5 你可以向某个社区提出入驻申请,由该社区通过或拒绝;社区也可以向你的手机号发出入驻邀请。社区的审核结论由社区作出,合壹不对社区的审核结论承担责任。
2.2.6 合壹当前不收集你的身份证号码、人脸信息或其他生物识别信息。合壹如未来开通需要上述信息的身份验证功能,将事先更新本协议与《合壹隐私政策》,并取得你的单独同意。
2.3 账户安全
2.3.1 你的账号仅供你本人(或你所代表的组织)使用。你不得出借、出租、转让、出售你的账号,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你的账号。
2.3.2 你应妥善保管你的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密码及登录设备。通过你的账号实施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你本人的行为,由你承担全部责任,但你能够证明该行为系因合壹的过错所致的除外。
2.3.3 你修改密码或换绑手机号后,你在其他设备上的登录在下一次请求时失效。你发现账号被盗用、密码泄露或存在其他安全风险的,应立即修改密码,并及时通知合壹。
2.3.4 合壹会采取包括频率限制在内的技术措施防范撞库、验证码轰炸、批量注册与异常登录。合壹检测到你的账号存在安全风险时,有权临时限制相关操作、要求你重新验证身份或暂时停用账号,以保护你的账号安全。
2.4 多个业务资料的开通与主体切换
2.4.1 一个账号有且只有一个个人主体,并可经组织授权代表组织主体行事。一个主体至多持有 OPC 与社区中的一种资格,社区只有组织主体能取得;一个组织要么是政府单位,要么持有资格。任何主体都可以发出需求,成为需求方不需要申请。
2.4.2 你可以在本平台内进入你能代表的任一主体的工作区,每个主体的工作区有各自的地址。你在某一主体的工作区中的每一次操作,都以该主体为归属。
2.4.3 组织授权。组织的所有者可以邀请其他个人主体成为该组织的所有者或维护者,两档都可以代表组织行事,所有者另可管理授权与转让组织。组织授权须处于有效且未被撤销的状态方为成立;撤销授权即时生效并留存撤销人与撤销时间。组织主体设有"最后一名所有者"保护,不得将组织置于无所有者状态。
2.4.4 在组织上下文中产生的业务对象,会同时记录数据归属主体(组织)与具体执行人(自然人)。你理解并同意这一双重归因是权限校验与责任追溯的必要机制。
2.4.5 你在某一主体下能够访问的数据,严格限于该主体的范围。你不得利用同一登录账号下的其他主体,规避针对当前主体的权限限制。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签署机制
3.1 合壹提供的服务
3.1.1 合壹为用户提供以下服务:
- 发现与展示:OPC、社区与需求的发现列表与公开页;
- 撮合与洽谈:发出需求与自荐,发起洽谈,发送报价单与报价方案;
- 协作与履约:创建并推进项目,管理里程碑与交付物;订单的交付与验收;履约后请求与分包申请;
- 项目签署:在项目启动与完成两轮记录双方各自的签署事实;
- 社区与入驻:社区资料与公开页、入驻申请与入驻邀请、社区活动、社区资源与社区政策、服务记录;
- 运营介入:项目、订单、服务记录与履约后请求上的运营介入申请与裁定(详见第六条)。
3.1.2 合壹的角色是信息与撮合服务的提供者,以及协作事实的记录与验证方。合壹不是你与交易对手方之间任何交易的当事方。 交易的具体内容、价格、交付标准、付款方式与履行结果,由你与交易对手方自行约定并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1.3 合壹按照"现状"与"可获得"的状态提供服务。合壹会尽合理努力保障服务的可用性,但不承诺服务绝对不中断、无错误或满足你的特定需求。
3.2 签署机制概述
3.2.1 签署是指项目的供方与需求方分别在本平台内对同一项目各自作出确认,每一轮每一方签署一次。签署发生在两个环节:
- 启动双签:项目服务方与需求方分别完成启动签署后,项目直接进入"执行中"状态;
- 完成双签:项目服务方与需求方分别完成完成签署后,项目进入"已完成"状态。
3.2.2 完成签署须在项目的交付物全部验收之后进行。每一次签署前,你须通过发送到你手机号的验证码完成本人确认;以组织名义签署的,只有该组织的所有者可以签署。
3.2.3 合壹不代替任何一方签署。 完成签署不设自动失效或平台审核时限;一方认为对方拖延、拒签或履约存在其他僵局时,可以按平台规则申请运营介入。合壹通过运营裁定推进项目完成的,仅记录裁定完成的事实,不会代替双方签署。
3.2.4 以组织名义签署的,本平台记录名义主体(组织)与实际签署的经办个人;经办个人不向对方展示。
3.3 签署的记录内容
3.3.1 每一次签署,本平台记录以下内容:
- 签署的轮次(启动或完成)与签署方(供方或需求方);
- 名义主体、经办个人与签署时间;
- 该次签署所用的本人确认记录。
3.3.2 项目的条款(包括金额、分步与交付物清单)在接受报价方案时从该报价方案复制而来;项目记录不会被删除。
3.4 签署的效力
3.4.2 签署记录的效力限于"双方在本平台上各自作出了确认"这一事实本身。签署不构成合壹对交易内容合法性、交付质量、金额真实性或任何一方履约能力的认可、担保或背书。
3.4.3 你与交易对手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你们之间的实际约定与适用法律为准。签署记录可作为你们之间协作事实的证明材料,但不替代你们之间的合同,也不改变你们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
3.4.4 签署记录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意义上的可靠电子签名。本平台的签署基于服务端记录的双方确认行为与签署前的本人确认实现,不涉及由用户持有私钥的密码学签名或第三方数字证书。
3.5 不可单方撤销
3.5.1 签署一经作出,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撤回或使其失效。
3.5.2 对已完成签署的事实存在异议的,你应经第十条的渠道告知合壹、就该项目申请运营介入,或与交易对手方另行协商解决。
3.7 服务的调整
3.7.1 合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技术演进、合规要求或运营需要,增加、变更、暂停或终止本平台的部分服务功能。
3.7.2 对可能对你产生重大影响的功能变更或功能下线,合壹将以站内通知、弹窗、短信等方式提前告知。
3.7.3 因系统维护、升级、故障修复或不可抗力导致服务临时中断的,合壹将尽合理努力缩短中断时间。计划内维护,合壹将尽可能提前公告。
第四条 用户行为规范
4.1 总体要求
你在使用本平台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合壹另行公示的规则,遵守公序良俗和商业道德,不得损害合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2 禁止的内容
你不得在本平台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4.2.1 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2.2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2.3 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2.4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4.2.5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的;
4.2.6 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
4.2.7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3 禁止的行为
(一)与信任体系相关的禁止行为
本平台的核心价值在于资料与协作记录的真实性。你不得:
4.3.1 编造虚假案例:伪造、夸大或虚构项目经历、交付成果、客户名称、合作关系或作品归属;
4.3.3 串通虚假成交: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的报价单、订单、项目、签署或服务记录等方式,制造并不存在的协作事实;
4.3.5 规避审核:通过多重账号、冒用他人身份、伪造资质等方式规避本平台的资格开通审核、需求审核或已生效的处置措施。
(二)与社区秩序相关的禁止行为
合壹奉行"社区只交朋友,本事在名片页上见"的原则。合壹反对的是行为,不是身份——从事教育、培训、咨询等业务的 OPC 同样欢迎加入。你不得:
4.3.7 洽谈推销:在洽谈窗口中向未主动发起咨询的用户发送推销信息;
4.3.8 使用焦虑营销话术:通过制造焦虑、贩卖恐慌的方式推销产品或服务;
4.3.9 骚扰他人:包括反复发送不受欢迎的信息、人身攻击、跟踪、威胁、性骚扰;
(三)与技术与安全相关的禁止行为
你不得:
4.3.11 使用任何自动化程序、爬虫、脚本批量抓取本平台数据,或超出正常使用频率访问本平台接口,合壹明确授权的除外;
4.3.12 对本平台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反向汇编,或试图获取本平台的源代码;
4.3.13 攻击、入侵、干扰本平台的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服务攻击、注入攻击、越权访问、绕过频率限制或安全校验;
4.3.14 利用本平台的漏洞或缺陷获取不正当利益;发现漏洞的,你应及时告知合壹而非利用或公开。
(四)与交易相关的禁止行为
你不得:
4.3.15 利用本平台从事洗钱、非法集资、传销、诈骗或其他违法活动;
4.3.16 引导交易对手方脱离本平台以规避本平台的规则、记录或治理机制,从而实施欺诈或逃避责任;
4.3.17 恶意申请运营介入、恶意拖延答复,或滥用申诉渠道。
4.4 举报
4.4.1 你发现本平台上存在违反本协议的内容或行为时,可以通过第十条的联系渠道告知合壹,并说明所涉的页面或对象。
4.4.2 告知时,你可以说明详情并提供截图、链接等证据。
4.4.3 合壹收到告知后由运营人员进行人工核查。你不得恶意举报或虚假举报。
4.5 违规处置
4.5.1 合壹经核查认定你的行为违反本协议或相关规则的,可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程度、次数、主观过错与危害后果,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措施:
- 警示、要求限期改正;
- 删除、隐藏或屏蔽违规内容;
- 限制部分功能的使用;
- 停用 OPC 或社区资格,退回或关闭需求;
- 停用账号、主体或政府单位(可恢复):停用的账号不能登录,停用的主体不能被任何账号代表,停用的资格不对外公开,停用的政府单位看不到辖区内社区的事实;恢复后可以继续使用;
- 删除主体(不可恢复):主体的记录保留,但从一切列表与代表权中消失;
- 就已造成的损失向你追偿;
-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权机关处理。
4.5.2 合壹执行停用或删除措施时,会写明理由并写进审计记录;你的主体被停用时,进入它的工作区会看到停用说明,包括理由与申诉方式。
4.5.3 社区资格被停用的,该社区的公开页在停用期间不对外公开;合壹将写明停用理由。
4.6 申诉路径
4.6.1 你对合壹作出的停用或删除措施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第十条的联系邮箱提交申诉,并说明申诉理由、提供申诉证据;合壹经人工复核后答复你。
4.6.3 你的账号或主体被停用的,你可以通过申诉申请恢复。主体被删除的,为不可恢复的终态。
4.6.4 你对运营裁定有异议的,可与交易对手方另行协商,或依照第九条的约定寻求救济。运营裁定没有平台内的复议程序;裁定继续做之后,该事项可以再次申请运营介入,次数不限。
第五条 内容与知识产权
5.1 你的内容的权属
5.1.1 你在本平台上传、发布、提交的内容(以下统称"用户内容"),其知识产权归你或原权利人所有,合壹不因你的发布行为而取得其所有权。
5.1.2 用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你的资料信息、名片、服务与服务图片、需求与需求附件、洽谈消息与附件、报价单与报价方案、项目交付物与订单交付文件、运营介入中的说明与附件,以及社区发布的资源、政策与活动。
5.1.3 你承诺你对所发布的用户内容拥有合法权利,或已获得权利人的充分授权。你的内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由你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合壹造成损失的,你应予以赔偿。
5.2 你授予合壹的许可
5.2.1 为向你提供服务,你授予合壹一项非独占的、全球范围内的、免许可费的许可,允许合壹在提供、维护、保护和改进本平台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对你的用户内容进行存储、复制、传输、展示、格式转换、生成缩略图与摘要索引。
5.2.2 上述许可的范围严格受限于以下边界:
- 仅限于实现你所选择的功能所必需(例如:你将某条需求的可见性设为「公开」,合壹才在公开页面上展示它);
- 不包括将你的用户内容用于合壹自身的商业推广、对外销售、授权第三方使用或用于与本平台服务无关的其他目的;
- 不包括任何超出你所设定的可见性范围的对外披露。
5.2.3 你删除用户内容或注销账号的,上述许可相应终止,但下列情形除外:(a)该内容已被其他用户依据你设定的可见性合法获取或引用;(b)法律法规要求保存。
5.2.4 对于你主动设置为公开的内容,你理解并同意其可能被搜索引擎抓取、被其他用户查看、复制或转发。合壹无法控制此类二次传播。
5.3 可见性由你控制
5.3.1 本平台按对象类型分别设定可见性选项,不同对象的可选范围不同。 主要对象的可见性选项如下:
| 对象 | 可选可见性 | 默认值 |
|---|---|---|
| 需求 | 公开(任何人可见)/ 站内(登录的用户可见)/ 仅受邀(被点名的 OPC 可见);需求经运营人员审核通过后才对外可见 | 公开 |
| 服务 | 草稿 / 已上架 / 已暂停 / 已归档:只有已上架的服务进入公开页的服务列表与发现列表,已归档的服务页可以打开,草稿与已暂停的服务页不可访问;展示模式分可售与仅展示 | 已上架 |
| OPC 公开页与社区公开页 | 资格开通后公开;资格或主体被停用、主体被删除后不对外公开 | 不适用 |
5.3.2 你在创建或编辑上述对象时可以自行选择其可见性。可见性一经设为公开,相应内容即可能被未登录访问者读取;你在改回非公开前已经发生的传播,合壹无法收回。
5.5 主体删除后的记录保留
5.5.1 洽谈、报价单、订单与项目记录着协作双方的共同事实。你的主体被删除后,这些记录在对方一侧保留,你在其中显示为「已删除的主体」。
5.5.2 该设计的目的是:保护与你合作过的其他用户的工作历史真实性,避免一方单边删除破坏另一方已经成立的履约记录。
5.6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标识
5.6.2 你在名片页展示的作品,如包含人工智能创作成分,应主动声明。
5.6.3 你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生成内容并发布至本平台的,你应确保该内容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并对该内容承担与自行创作内容相同的责任。
5.7 合壹的知识产权
5.7.1 本平台的名称"合壹"、标识、域名、页面设计、视觉元素、软件、源代码、数据库结构、文档及其他构成要素的知识产权,归合壹或相关权利人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5.7.2 未经合壹书面许可,你不得复制、修改、传播、出售、出租、许可、创建衍生作品,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内容。
5.7.3 合壹在本协议项下向你授予的,仅为在遵守本协议前提下按本平台既定方式使用服务的有限许可,不构成任何知识产权的转让。
5.8 侵权投诉
5.8.1 你认为本平台上的内容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第十条的联系渠道向合壹提交通知,并提供:权利人身份证明、权利归属证明、涉嫌侵权内容的具体位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以及你对通知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5.8.2 合壹收到符合要求的通知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并将通知转送内容发布者。
5.8.3 内容发布者认为其内容未侵权的,可以向合壹提交不侵权的反通知与相应证明。合壹将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5.8.4 你提交虚假通知或虚假反通知,造成他人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费用与结算
6.1 当前的收费状态
6.1.1 合壹当前不向用户收取本平台服务的使用费用,也不就用户之间的交易收取现金佣金。 订单与项目上的金额是双方约定的价格;本平台不处理订单与项目的款项,没有支付功能,也不为用户记账。
6.1.2 合壹保留在未来对部分增值服务收费的权利。合壹开始收费前,将另行公示具体的资费标准、计费方式与生效时间,并给予你合理的选择期限。 未经公示的费用,合壹不会向你收取。
6.1.3 合壹承诺以下内容长期免费:基础的社区互动、资料展示、记录协作事实、以及信任信号的回流(包括对手方确认动作)。
6.7 当前未开放的资金相关能力
为避免误解,合壹在此明确说明以下能力当前均未开放:
6.7.2 本平台未接入任何第三方支付渠道(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行转账等),不处理任何用户之间的货币支付。你与交易对手方之间的款项支付,由你们在本平台之外自行完成并各自承担相应风险。
6.7.3 本平台当前不提供发票开具服务、不提供订阅付费服务、不提供收入提现打款服务。 收入提现相关能力当前未开放,提现申请入口在本平台上不可用;合壹不会向你的银行账户打款。
6.7.4 合壹不自建法币资金托管,不设立资金池,不从事代收代付。 用户之间的交易资金不经过合壹的账户。
6.7.5 合壹开放上述任一能力前,将更新本协议、公示专项规则,并在法律要求时取得你的单独同意。
6.8 运营介入
6.8.1 合壹对用户之间的法币款项没有任何自动扣划、冻结或划转能力。
6.8.2 你与交易对手方就项目、订单、服务记录或履约后请求无法推进的,任一方可以在该事项的页面上申请运营介入;项目、订单与履约后请求的申请须写明理由,申请可附至多 5 份附件。对方自申请时起有 3 天答复期,答复可附至多 5 份附件;对方答复后或答复期届满后,运营人员可以作出裁定,答复期届满后、裁定作出前,对方也可以答复。申请人可以在裁定前撤回申请;该事项在裁定前自行落定的,申请作废。
6.8.3 申请待裁期间,运营人员只读查看双方归在该事项下的洽谈消息与附件,作为裁定的参考;申请撤回、裁定或作废之后,运营人员看不到这些消息。
6.8.4 合壹在运营介入中只对该事项的状态作出裁定,不记录哪一方的责任,不裁定金额、不判定赔偿数额、不代为分配款项。裁定的效力限于下列出口,每一项裁定都写明理由并告知双方:项目与订单为裁定取消、裁定完成或裁定继续做;服务记录为裁为已确认、裁为作废或裁定继续做;履约后请求为裁定不属约定、裁定已处理或裁定继续做。项目或订单经裁定取消、裁定完成之后,任何一方都不能更改;裁定继续做不改变该事项,双方按裁定理由继续履行。
6.8.5 无论裁定结论如何,合壹都不会因裁决结论从你的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扣划任何款项。
6.8.6 双方在平台外自行和解的,申请运营介入的一方可以撤回申请,该情形不产生裁定记录。
第七条 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7.1 合壹的角色边界
7.1.1 合壹是信息与撮合服务的提供者,以及协作事实的记录与验证方。合壹不是你与交易对手方之间任何交易的当事方,不承担交易一方的合同义务。
7.1.2 合壹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核(着重于真实性),但形式审核不构成对以下事项的保证:
- 用户身份、资质、能力的真实性与持续有效性;
- 交易对手方的履约意愿、履约能力与履约结果;
- 用户发布的作品、案例、价格、交付标准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 交易本身的合法性、可行性与商业价值。
7.1.3 你与交易对手方之间的交易风险由你自行判断并承担。 合壹建议你在交易前充分核实对方情况、明确约定交付标准与付款条件,并保留必要凭证。
7.1.4 合壹提供的信任信号(公开页上的资料与社区入驻)是基于平台记录的事实呈现,不是合壹对该用户商业能力或商业信誉的评价、推荐或担保。你应结合自身判断使用这些信号,不应将其作为交易决策的唯一依据。
7.2 第三方内容与链接
7.2.1 本平台可能包含由用户提交的外部链接(社区资源与社区政策中的申领链接等)。合壹不对这些第三方网站的内容、安全性、可用性或其信息处理行为承担责任。 你点击此类链接离开本平台后,相应风险由你自行承担。
7.2.2 短信发送、对象存储与内容分发网络等依赖第三方服务的功能,可能因第三方服务的中断、变更或故障而受到影响。合壹将尽合理努力协调处理,但不对第三方服务本身的表现承担责任。
7.3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7.3.1 因下列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合壹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合壹不承担责任:自然灾害、疫情、战争、罢工、暴乱;政府行为、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的变更;电信运营商、云服务商、电力供应等基础设施的重大故障或中断。
7.3.2 因下列意外事件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受损的,在合壹已尽合理注意义务的前提下,合壹不承担责任: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技术调整、系统维护造成的临时中断;因你自身设备、网络、软件或操作原因造成的故障。
7.3.3 发生上述情形的,合壹将尽合理努力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告知你。
7.4 责任限制
7.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合壹就本协议项下服务向你承担的赔偿责任,以直接损失为限,且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你在损失发生前十二(12)个月内就该项服务向合壹实际支付的费用总额。
7.4.2 合壹不就下列间接损失承担责任:利润损失、商业机会损失、商誉损失、数据损失(合壹已按本协议与《合壹隐私政策》履行数据保护义务的前提下)、以及其他非直接的、附随的、惩罚性的损失。
7.4.3 本条的责任限制不适用于以下情形:合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合壹对人身损害承担的责任;以及依据法律规定不得排除或限制的其他责任。
7.4.4 你违反本协议、违反法律法规,或你发布的内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合壹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罚款、律师费、诉讼费与合理的调查费用)的,你应当予以赔偿。
7.5 服务阶段说明
7.5.1 本平台的部分功能处于分阶段开放过程中。 合壹已在本协议中就当前未开放的能力作出明确说明(见第 6.7 款)。
7.5.2 合壹在功能开放前,不因该功能的规划、宣传或文档描述而对你承担任何提供义务。
第八条 协议变更与服务终止
8.1 协议的变更
8.1.1 合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监管要求、业务发展与产品演进的需要修订本协议。修订后的协议以版本号与生效日期标识,各历史版本在本平台内长期可查。
8.1.2 一般性修订(如文字澄清、联系方式更新、不涉及你实体权利义务的调整):合壹将通过更新页面版本号与生效日期的方式发布,自公示的生效日期起适用。
8.1.3 重大修订:涉及下列事项的,合壹将在生效前通过站内提示、弹窗、通知、短信等显著方式单独告知你,并在你下次登录时要求你重新确认同意:
- 服务内容、服务模式发生实质性变化;
- 收费项目、资费标准或计费方式的设立或调整;
- 你的权利、义务或责任范围发生实质性变化;
- 争议解决方式或管辖约定的变更;
- 运营主体发生变更。
8.1.4 你不同意修订内容的,你有权停止使用相关功能或注销账号。 你在修订生效后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视为你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8.1.5 对于依法需要单独同意的事项,合壹不会以"继续使用即视为同意"的方式推定你的同意。
8.2 你主动停止使用
你可以随时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或按第 8.6 款注销你的账号。
8.3 合壹停用账号或主体
8.3.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壹有权停用你的账号、主体或资格,或暂停向你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 你违反本协议或合壹另行公示的规则,且情节需要采取停用措施;
- 你的账号存在被盗用、异常登录或其他安全风险;
- 你提交的资料存疑,需要进一步核实;
- 依法律法规或主管机关的要求;
- 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故障处理需要的临时暂停。
8.3.2 停用是可恢复的状态。停用期间,停用的账号不能登录,停用的主体不能被任何账号代表,停用的资格不对外公开。你可以通过第十条的联系邮箱申诉、申请恢复;恢复后你的数据保持完整。
8.3.3 合壹停用时写明理由;你的主体被停用时,进入它的工作区会看到停用说明。
8.4 合壹终止服务
8.4.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壹有权终止向你提供服务,删除你的主体并停用你的账号:
- 你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多次违规且经警示后拒不改正;
- 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利用本平台从事洗钱、诈骗、传销等违法行为;
- 你提交虚假材料、冒用他人身份;
- 你的账号或主体被停用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完成整改;
- 法律法规或主管机关要求;
- 合壹依法终止本平台的运营。
8.4.2 主体删除是不可恢复的终态。账号停用后,你将无法登录本平台,不得以任何方式重新注册使用本平台服务(法律另有规定或经合壹书面同意的除外)。
8.4.3 合壹执行删除与停用措施时,将写明理由并写进审计记录。除因法律法规要求或紧急情况外,合壹将在终止前给予你申诉的机会。
8.5 合壹停止运营
8.5.1 合壹决定停止本平台运营的,将提前不少于三十(30)日在本平台显著位置公告,并通过站内通知或短信告知你。
8.5.2 在公告期内,合壹将为你提供导出个人数据的合理途径。
8.6 账号注销
8.6.1 你可以随时请求注销账号。当前版本没有自助注销入口,请通过第十条的联系邮箱提交注销请求。合壹核验你的身份后,由运营人员停用你的账号、删除你的个人主体,处理结果见《合壹隐私政策》第 6.6 条。
8.6.2 处理结果与处理后保留的内容,以《合壹隐私政策》第 6.6 条为准。
8.6.3 注销前请先了结你的未完成事务,包括进行中的项目、订单与运营介入申请。你是某个组织最后一位所有者的,须先把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合壹才能删除你的个人主体。你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洽谈、报价单、订单与项目记录在对方一侧保留,你在其中显示为「已删除的主体」。
8.6.4 注销的效力不影响:(a)注销前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b)法律法规要求保存的记录(如审计记录);(c)第 5.5 款约定的记录保留规则。
8.6.5 服务终止或账号注销后,本协议中依其性质应当继续有效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保密、责任限制、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继续有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9.1 适用法律
9.1.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变更、终止以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条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9.1.2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9.2 你与合壹之间的争议
9.2.1 协商。你与合壹因本协议或本平台服务发生争议的,应首先本着诚信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你可以通过第十条的联系渠道向合壹提出。
9.2.2 调解。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共同选择向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9.2.3 诉讼。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壹运营主体住所地(上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 用户之间的争议
9.3.1 用户之间因交易、协作或其他事由产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9.3.2 双方可以通过本平台的运营介入请求合壹介入。合壹在运营介入中只对该事项的状态作出裁定(见第 6.8 款),不记录哪一方的责任,不裁定赔偿金额,不代为分配款项,也不承担交易担保责任。
9.3.3 合壹的介入不构成仲裁,也不排除任何一方通过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定途径寻求救济的权利。
9.3.4 用户之间的争议给合壹造成损失的,合壹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9.4 通知与送达
9.4.1 合壹通过站内通知、弹窗、短信或本平台公告等方式向你发出的通知,自发送之日起视为送达。
9.4.2 你有义务保持你在本平台留存的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真实、准确、有效。 因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导致通知未能送达的,不影响通知的法律效力。
9.4.3 发生诉讼的,你在本平台留存的联系方式可作为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
9.5 其他
9.5.1 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该条款应在最接近双方原意的范围内被有效条款替代。
9.5.2 弃权。合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单次或部分行使亦不排斥其后继续行使该权利或行使其他权利。
9.5.3 转让。未经合壹书面同意,你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合壹可以在合并、分立、资产转让等情形下,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承继主体,并将提前告知你。
9.5.4 标题。本协议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设置,不影响条款的解释。
第十条 联系我们
10.1 你就本协议、本平台服务或任何相关事宜有疑问、意见、投诉或需要协助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联系我们:
- 运营主体:上海智羽慧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701 号 40 楼 T1 室
- 联系邮箱:admin@heyi.cafe
- 个人信息保护邮箱:legal@heyi.cafe
- ICP 备案号:沪ICP备2026020875号-1(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
https://beian.miit.gov.cn/查询)
10.2 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事项,你也可以通过《合壹隐私政策》第十条载明的渠道联系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10.3 我们将在核验你的身份后于三十(30)日内答复你的请求。
10.4 你认为合壹的行为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且通过上述渠道沟通未能解决的,你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依照第九条的约定寻求司法救济。
上海智羽慧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沪ICP备2026020875号-1
《合壹服务协议》v1.0 生效日期 2026-10-23 经执业律师复核 · 运营主体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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